上海最低税怎么收费?
1.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体经营的外),月销售额低于2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体户外),月销售超过25000元或季度超过75000的,应缴纳增值税,具体计算如下: 3月份销售额-1月份销售额=28000-6000=22000元; 2月份销售额-1月份销售额=4000+6000=10000元; 3月份销售额-2月份销售额=22000-10000=12000元。 把以上数字带入到公式中就可以计算出来。
三月份应纳税额=[(28000-600)×3%]+ [(4000+6000)×3%]+ [(22000-100)×3%] =933元 二月份应纳税额=[(10000+6000)x3%]+ [(400+600)x3%] =1066元 一月份应纳税额=6000 x 3% = 180元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不超过9万元的,可享受所得税季度免税优惠。 同时可以享受的地方性税费优惠政策有: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国家鼓励的重点公益性单位(如非营利性的宗教场所等),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批准的贫困县的企业,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