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证部在哪?
一、“法证部”不存在,香港没有“法证部”这个部门,只有“法医实验室”(英文简称是AFD)和“物证办公室”(英文简称是CLO),这两间机构都不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政府部门内。 如下图,在特区政府的卫生署下面有两个附属机构(即非政府部门,但负责政府事务),分别是“卫生防护中心”和“动植物检疫办事处”,而AFD就在卫生防护中心下,是协助警方进行刑事调查的法定机构;
二、AFD和CLO的关系 CLO隶属于港府海关,主要职责是在案件进行调查阶段提供证据支持。而AFD则是负责刑事案件的检验和鉴定工作。
如下图所示,当案件进入到刑事检控程序时,检方就要提出证据证明被告有罪或罪行成立,这时的证据就需要达到“高度可能”的程度才能被采纳。这时,就有赖于AFD所提供的证据了——如果检方所掌握的证据由AFD进行了认定或者通过其提供的技术方法得来,那么这些证据就可以作为定罪的根据。我们可以称AFD为“司法证据的科学提供者”。而CLO则主要负责涉案物品的采集和初步的检验,为案件的侦查提供线索和证据。 我们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有关“法证人员”或者“法医”的报道,其实这里的“法证”或者“法医”就指的是AFD的工作人员。如下图所示,在一般刑事案件中,只要涉及尸体、死因或有争议死因、中毒、爆炸、枪击等等案件的调查,都需要由AFD来提供相应的意见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