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恶意犯规什么吹罚?
我去年教了一个很不错的球探,他是CUBA的MVP,他的理解是这样的。 影响球员的心情和士气——低级犯规 不影响队员比赛状态——一级犯规 影响队员比赛状态——二级犯规 严重造成对方伤害——三级犯规 恶劣行为——违反体育道德或侮辱性犯规 对这样的定义,我想再加上一点自己的理解。 一级和二级是客观评价对象的,而三级和恶犯更多的是一种主观判断。 在场上,很多时候很难区分哪些是恶劣行为,所以对这种定义的理解也就仁者见仁了。但大多数时候,我们评判一个犯规是不是恶犯的时候都会有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是否严重影响了对方的竞技状态(包括间接导致的受伤)。 如果不是直接导致受伤,通常都不是恶犯;如果已经足够影响到对手的比赛状态了,那么肯定已经是恶犯了…… 我的学生曾经就“垫脚”这个问题问了我很久,他列举了很多例子来问我该判罚什么。其实我觉得只要不是故意的去伤害他人,这些动作本身是无可无非的,只是有时候可能会增加伤病的概率而已——就好像足球里面,经常会有一些为了抢球而把别人摔倒的动作一样,这虽然不漂亮,但是并不违法。
我认为篮球的垫脚也是一样,当对方起跳时,你下盘稳固,而且选择抬起膝盖去阻挡,这并不会构成恶犯,最多是一级;但如果你是收腿蹲下,然后突然起身去踢倒别人,这种显然是恶犯;还有一种情况是,你在防守的时候,对方起跳,而你顺势抬起了你的腿,这时如果你能够控制好你的力量并很好的落地,也不会有问题——这就跟足球那个动作类似,是为了抢球而可能增加的伤病风险,但你不能因此就说这个动作是犯规。 最后再说一下关于恶犯的判断问题,这一点我认为可以参照体育运动中常见的暴力事件来进行判定,例如拳击赛中经常会出现选手因为情绪失控而出现的殴打裁判、殴打对方运动员甚至自己撞坏牙齿等暴力场面。这些都是比较典型的恶性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