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怎么办理煤气证?
一、办理条件 申请新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供应设施或者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申请变更《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文本。
二、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地址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至所在地街道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
三、办理时限与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需要听证或进行技术审查的许可事项,所需时间相应延长,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妥许可证后,申请人可到各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1份。 工本费14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