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逆停罚多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 并且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即罚款200元;
2,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六)项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3,根据《深圳市交通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五)项第一目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告知后,立即驶离,或能够及时驶离而不尽快驶离,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应当给予警告或者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据此,应该处以2000元罚款。
另外需要说明一点,在实施“违停”行为的时候,如果因为驾驶人不在车上而未能即时发现,事后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的,也应认定为“违法停车”行为,但是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桥面桥面垂直方向50米以内,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禁止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