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动力交年金吗?
首先,企业为什么要缴纳年金? 年金不是强制缴纳的,企业完全可以选择不为员工购买。 那么企业为何还要为员工购买呢? 原因无非以下几点——
1、留住人才,提高薪酬竞争力 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46条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缴纳五险一金,不仅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更是避免劳动纠纷、降低成本的必要措施。
2、减少劳动仲裁案件,解决劳资矛盾 现在很多企业都愿意为员工参保,但参保的项目是否齐全,缴费基数是不是按照实际工资来定都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审理涉及社保争议的劳动关系案件时,就会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判。 比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劳动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损失的,还可以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对企业和劳动者都有好处。
3、减轻工伤待遇负担,维护企业稳定 对于企业来讲,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企业需要承担的赔偿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疗养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在上述费用中,医疗费用以及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的护理费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但职工发生工伤前,企业在该职工入职当天或最迟入职后一个月内应该为该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否则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