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几岁上一年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小学低年级开设英语、数学、语文等课程,小学高年级还设置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
所以一般情况是6岁开始上小学。但是,在实施该方案的省份,7岁才是小学三年级,并非网上传得“一年级”或者“二年级”。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允许在一些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延迟适龄儿童的入学年龄(通常比正常年龄大二至三岁),但必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另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意见》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国所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管理规范的学籍信息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通过系统实时反映学生就读学校及状态等信息。实行就近入学原则,确保中小学招生有序,并实现学生无纸化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