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洪水受灾补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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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看当地的政策,以及受损的程度。一般是按照财产损失的比例来赔偿的 首先,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灾情,相关部门会进行现场勘察,确定损失。然后,根据具体的损失,予以赔付。一般包括物质损失费和间接经济损失费两部分。 具体比例如下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30万元,属于重大事故,就要进行立案调查了。 在调查过程中,如果确定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且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则应考虑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果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难,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但如果因为下列原因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战争、敌对行动、暴乱、武装叛乱、侵略行为或任何其他公民反抗国家权力机关非法行为的后果。 这部分费用主要包括: 1.灾损财产的直接损失。即由于灾害的发生导致财产的实际价值减少而应依法获得的补偿。

2.灾损财产的施救费用。即在财产遭受灾害后,为挽救财产、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为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而需拆除损毁严重的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理费。但以维持原来状态为目的的简易措施如拦洪、导流等所支付的适当费用应当列入理赔范围。

4.为了恢复生产、经营而必需的周转资金贷款利息及必要的员工培训费。

5.为处理灾害事故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诉讼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间接经济损失费主要包括: 1.停工损失。指企业遭受突发性恶劣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时,不能继续施工而产生的直接损失。包括停工期间的工资津贴和职工生活费等,停窝工的折旧费及其他固定资产使用费等。停窝工的损失应以停工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2.预期利益损失。指可期待的收入减少,包括正常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正常利润是指企业在遭受灾害的情况下,扣除一切非正常损失后的利润,是一种正常的经营收益;

转售利润则是企业将原材料出售给第三者所取得的收入,它是不依赖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是一种额外的收入。这种利润也应纳入赔偿的范围之内,仅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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