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炜科技和兰盾股份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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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兰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盾”)与深圳市华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炜”)共同出资成立广东兰盾电子防伪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兰盾防伪公司”)。 其中,兰盾以现金方式出资65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华炜以实物资产(设备)出资39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2018年华炜将其持有的兰盾防伪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李海英,转让价款为158万元,未分配利润15.8万元由兰盾持有。

2019年4月,因华炜与李海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华炜向李海英借款77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利率为每月2%;同时约定,若到期不能按时归还,则应支付违约金,按逾期未还金额的日千分之三收取。上述款项转入李海英指定的兰盾账户,用于支付华炜应付兰盾的货款及其他费用。 该笔转账备注用途为还款。

2019年5月,李海英再次向兰盾账户转账两笔共计43万元。 以上两笔转款附言均为预付货款。 后双方再次补签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19年5月的《购销合同》,确认了以上两笔付款的性质为预付款以及所购货物及金额,并约定了结算方式、供货时间等。 2020年8月份,经协商,华炜与李海英同意将以上借款本息冲抵货款。冲抵完成后,华炜尚欠李海英货款448800元。 以上事实有《借款协议》、转账凭证、购销合同、当事人陈述等在卷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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