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进步奖怎么获取?
1、市级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又分为一、二、三等奖; 2、各奖项分别对应于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对应的成果,以项目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才可申报相应的奖项;
3、同一项目的研究开发或应用技术推广,其获奖等级原则上不超过2个(含2个)。一项成果同时获得市级以上多个奖项的,应先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4、凡有知识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或有重大专利申请的科研项目,不得申报。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行申报;
5、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名单应写明每人(单位)的具体贡献;集体项目名称应标明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姓名(一般不少于五人),排序要合理。
申报材料
1、《佛山市科技进步奖申请书》一式八份,附相关附件材料;
2、申请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需提供《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课题任务书》复印件; 申请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及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②. 发明专利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印章;
③. 涉及国防方面的发明专利,须提供军工科研生产许可证和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 软科学研究成果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立项的通知文件;
⑤. 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的项目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原件。 申请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有资质的企业或科研机构就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经济效益出具的证明;
②. 推广应用的证明文件,如协议、合同、发票等复印件;
③. 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 ④. 授权软件著作权复印件,计算机软件检测报告复印件;
⑥. 科技成果档案盒一套,内容包括: 1)科技成果档案袋一个(内封面填写项目成果名称、项目完成情况述评、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2)申报材料清单和目录;
3)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A4纸正反面印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等信息);
4)电子文档U盘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