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包括哪些内容?
政府的公共投资,主要涉及基础设施(交通、水利、通信等)与公共服务(科教文卫体、社会保障等)两个领域。 近年来,我国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逐步加大。以教育为例,2014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达到了1892亿元,比上年减少了375亿元;2015年,这一数字为2468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576亿元,占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8.9%。
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仍然偏低——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估算,我国政府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占GDP的比重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发达国家的1/5左右。在公共支出相对有限的条件下,政府需要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研究如何优化公共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推动政府公共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讲,政府公共投资可以通过税收方式或国债方式筹措资金。采取税收方式时,政府可以先通过征税将资金集中在政府手里,然后再进行投资;或者先出资建设,再通过税收方式回收资金。采用国债方式时,政府可以先发债融资,再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能够提供持续的税收和红利收入。
当然,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例如,采用税收方式筹集资金,可以有效避免国债发行引起的市场波动,但缺点在于政府的投资行为可能会受到税率变化的影响,决策不够科学的话,还有可能陷入“拉弗曲线”的陷阱之中。而通过国债方式进行融资,可以避免上述问题,其缺点则是可能增加融资成本、延迟项目时间并由此带来机会成本的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存在税收制度和国债制度的框架,政府的公共投资更多地是以国债方式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市场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干预,就需要通过科学的决策程序,实现项目的精准融资。
首先,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收益情况,如果预期收益较低甚至为负值,就不宜通过国债方式进行融资;其次,要对项目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如果有必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机构给予评估预警;最后,还要对该项目与市场的关系进行判断,尤其是要考虑其外溢性,如果是纯市场行为并且不会对整体经济产生太大波动的话,则可以纳入国债发行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