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局罚款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七)项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接受税务机关处理且情节严重的,并由经办单位缴销发票,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公司不按规定做税务登记,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税务登记,被税务局发现后,会责令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企业存在的真实性以及纳税的准确性,否则就要进行处罚了。 如果企业逾期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或者逾期报税,都会被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