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何时成为央企?
1929年,国民政府为筹谋国民生活保险计划,成立“中华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营),定址南京,后迁至香港。 1950年2月8日在香港注册成立 “华侨保险公司”(中资),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直属领导。公司经营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年金和长期意外伤害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运输保险和责任保险等。
1951年底,华侨保险公司由中央统战部代表国家工商总局主管。
1963年中国政府撤销了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政府保险事业管理处,将旗下所有保险业务全部并入华侨保险公司。 至此,华侨保险独家垄断了中国境内的保险市场。
1980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经济特区华侨投资公司成立了所属的“深圳市华侨保险公司”。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家正式登记注册的全国性民营保险公司。
1996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制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为中国首家国有大型金融保险企业。
1999年1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经贸委批复组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复中国保监会关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寿险为主业,同时经营财险、保险资管等业务,是我国唯一一家管理体制实行从部级到省级行政级别管理的中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