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季度几个月?
一般来讲,我们说的“季度”是指一个自然的四季循环周期(也就是12个月)的四分之一,通常分为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其划分日期分别是每年的1月~3月的下旬、4月~6月的下旬、7月~9月的下旬以及10月~12月的下旬。 当然,这个说法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并不适用,因为在会计核算中,企业的每个季度都是以3个月的自然周期来计算的,所以,在财务上,我们把这种以三个月为一个月的周期称为会计季度。 那么按照这样的定义的话,一个季节的四个部分又可以分成两个计量的周期了:上半季和上季度、下半季和四季度,这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讲的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是相对应的,即第一季度对应于上半年和上一季度;第二季度对应于下半年及本季度;第三季度对应于下半年及本季度;第四季度则与第一季度相对应。
其实,会计中的季度与月份无关联性,而主要是取决于当年的年份,例如,2009年就是闰年,一年有366天,所以,2009年的第一个季度是从今年一月初开始到三月底结束;第二、三季度则是从四月中旬到九月下旬为止(其中七月和八月共两个月);最后一个季度就是从十一月初一直到年底。 而像2008这样的一年只有365天的年份就不同了,由于它的第一个季度是以一月到三月结束的,因此,它就只能将第四季度缩短一些了——将十一月、十二月合二为一一起算作第四度了! 在我国,会计年度是按照公历年度来进行划分的,所以,我国的会计年度是从每年的公历一月一日开始到十二月底结束,全年共计365天或者366天。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种特殊情况:在有些企业当中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当他们的会计核算周期正好赶上公历新年的时候,就会出现会计月度与法定公历年月不符的情况出现啦!比如说:某企业在2011年的一月份开始进行账目审核工作,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在一月底完成此项任务才对吧?可是一月份却刚好碰上农历新年的到来....那怎么办啊?难道要等到过了正月十五才能着手做这项工作吗?这可让公司领导们着急坏了呀~~~~~于是乎只能采用“倒推法”来做账务处理啦……